摘要:9月23日,美迪西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就鸿绪生物日前公开的《关于依法对美迪西提起诉讼的声明》作出回应。
9月23日,美迪西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就鸿绪生物日前公开的《关于依法对美迪西提起诉讼的声明》作出回应。美迪西表示,对方文章存在严重失实之处,案件争议需由法院依法查明,不应由单方定论。
同时,美迪西呼吁,各方在网络空间发表言论时应秉持客观、负责的态度,避免针对本次事件进行不实传播或误导性陈述。除履行监管信息披露规则发布公告之外,这是9月17日鸿绪生物发布声明后,美迪西首次对此事件作出公开回应。
合同履行争议:从延迟履行到高额索赔
本次事件可追溯到美迪西于9月5日披露《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美迪西下属子公司美迪西普亚需承担鸿绪生物一款Ⅰ类生物技术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研究内容包括分析检测、安全性评价、翻译及SEND转化等多个环节,约定在8个月内提交中英文研究报告,以支持在中国国家药监局(NMPA)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Ⅰ期临床试验申请。合同金额为557.6万元,其中鸿绪生物至今仍有55.76万元尾款未支付。
鸿绪生物认为,美迪西普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 要求解除《技术服务合同》 ,并赔偿相关损失合计约1.59亿元。
美迪西则强调,公司已全面、 适当地履行了合同义务, 该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获批临床(受理号 CXHL2301060)。同时,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对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了有因检查,未查见真实性问题。
对此,在后几日鸿绪生物在微信公众号上指控美迪西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并声称因美迪西的履约问题导致项目和公司蒙受严重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鸿绪生物主张的 1.59 亿元索赔包括国内批件误期导致的市场机会损失、美国申请失败的研发投入等,但未披露具体计算模型及第三方审计报告。
与此同时,公开信息显示,鸿绪生物该 IND 项目先后合作了 3 家 CMC、4 家毒理 PK 领域的 CRO 机构。从与药明康德终止合作后随即选择浙江湃肽,到放弃浙江湃肽后随即转向圣诺,再到结束与华测生物的合作后随即选择美迪西,这类高频更换合作方的模式,客观上容易加剧研发流程的内部损耗与不确定性。此前,鸿绪生物已将合作伙伴浙江湃肽诉至法庭,如今又对美迪西提起诉讼;从公开信息来看,鸿绪生物近年多次陷入与合作方的诉讼纠纷。对于如此频繁地与合作方非正常终止合作,其背后的具体原因与动机,难免引人深思。
美迪西回应:理性看待,静待法院判决结果
而自本次纠纷发生以来,鸿绪生物提出的高额索赔主张及发布的公开声明为市场各界所目睹,由此引发广泛热议。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前本案尚处于一审诉讼阶段,在此阶段,鸿绪生物的索赔主张及美迪西的抗辩意见均需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的严格检视。任何脱离司法程序的舆论评判或立场站队,均可能忽视案件细节的复杂性和客观真实性。
美迪西强调,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任何单方发布的与案件相关内容的行为均是武断、片面且带有情绪的,并非是人民法院在查明各方提交证据后依法做出的客观事实认定。后续,若鸿绪生物涉嫌侵犯美迪西名誉权,美迪西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同时,美迪西表示,已经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组织整理证据材料进行积极应诉,将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维护合法利益,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发展,公司相信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美迪西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助力国内外客户获批 588 项 IND,在近十年服务超 2000 家生物医药企业的过程中,本案系美迪西首次涉及的重大合同纠纷。
尽管宏观层面上中国创新药产业链的升级与全球化合作仍是不可逆转的长期主旋律,但在微观层面,个别企业的行为正在引发对产业链合作模式与履约质量的重新审视。
此次纠纷最为业界所关注之处在于,美迪西作为服务方已助力鸿绪生物项目获批临床,却仍面临高额索赔。这种情形在国内创新药研发合作中实属罕见,使得本案超越了普通的合同纠纷,为审视中国创新药研发产业链合作中的责任边界开创了一个备受关注的先例。频繁、非正常的合作终止或破裂,是否意味着以信任为核心的研发协作模式正面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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