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回顾A股历史,发生过许许多多的造假大案,让无数投资者亏损累累,甚至血本无归。
刚刚过去的5月15日,是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回顾A股历史,发生过许许多多的造假大案,让无数投资者亏损累累,甚至血本无归。
在股民亏损一塌糊涂的同时,那些财务造假者却赚得盆满钵满,没准一边疯狂捞钱一边大骂散户是傻子。
很显然,光靠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的力量是很难完成财务造假大计的,必须得有第三方配合,这些第三方可能是客户、供应商、资金通道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笔者用DeepDeek梳理并总结了近年来A股市场出现的第三方配合、协助上市公司造假的案例,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
一、第三方配合造假的典型模式与案例
1.客户/供应商虚构交易
案例1:紫晶存储(已退市)
紫晶存储通过21家第三方客户和供应商构建虚假贸易链,伪造销售合同、资金流水及物流单据,虚增收入超37亿元。这些第三方多为民企或空壳公司,通过隐性关联关系配合造假,最终导致审计失败并引发退市。
案例2:ST新研
子公司明日宇航与88家第三方签订虚假销售合同,虚增收入33亿元。一些国企因内部控制缺陷或高管受贿参与其中,利用其社会信用为造假背书。
2. 空壳公司及“纸面企业”
案例3:广东榕泰
实控人通过员工或亲信注册多家空壳公司(如揭阳市和通塑胶有限公司),虚构采购与销售交易。这些公司社保缴纳人数为0,注册资本虽达50万元以上,但无实际经营,典型“三无”特征(无员工、无业务、无资产)。
案例4:专网通信系列案
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涉及数十家上市公司(如国瑞科技、中利集团),上下游第三方通过伪造合同、资金闭环和虚假物流,形成无商业实质的交易网络。部分公司仅作为“资金通道方”存在。
3. 隐性关联方与自然人参与
案例5:东方金钰
虚构与6名自然人的翡翠原石销售交易,并通过7名自然人作为资金中转方,构建虚假采购和回款闭环。
案例6:ST恒久
子公司闽保信息通过贵州银达等5家供应商伪造采购合同和项目回款,虚增利润超1亿元,涉及多家壳公司与自然人配合。
4. 金融机构与中介机构合谋
案例7:中信证券卷入造假案
中信证券作为*ST慧辰、力源科技的保荐机构,未有效核查其虚构业务,甚至在上市后通过转融通出借战略配售股获利。类似案例中,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如永拓所)对明显异常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
二、第三方配合造假的群体特征
企业性质
民营企业为主(占比74.86%),因其注册灵活、控制权集中,易被实控人操控;
央国企参与(占比16.64%),利用其信用背书增强造假可信度,但暴露内控漏洞。
规模特征
空壳公司显著:70%的第三方社保缴纳人数少于10人或为0,48.8%注册资本为0;
异常注册资本:85%的第三方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但实际无业务支撑,易误导审计判断。
关联关系
隐性关联:30%的第三方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董监高、联系电话或邮箱,但刻意隐瞒关联关系。
三、投资者识别第三方造假的警示信号
异常财务指标
毛利率异常波动:若毛利率突然上升且无合理业务解释,可能虚增收入或虚减成本;
现金流与利润脱节:净利润增长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长期为负,可能为虚构收入。
交易对手异常
客户/供应商集中度高:前五大客户/供应商频繁变动或交易占比畸高;
空壳公司特征:注册资本高但社保人数为0、注册时间短、无实际经营场所。
资金流向可疑
资金闭环:采购款经多家中转方回流至上市公司,形成虚假销售回款;
关联方资金占用:大股东通过第三方转移资金,伴随违规担保或质押风险。
四、法律追责与投资者维权建议
第三方追责困境
现行《证券法》对第三方“协助造假”责任界定模糊,仅少数案例(如紫晶存储案)对第三方进行处罚,多数未被追责;
专家呼吁增设“协助财务造假罪”,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
投资者维权途径
民事诉讼: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或普通诉讼索赔,需固定财报、股价波动、交易记录等证据;
先行赔付:部分案件(如紫晶存储)由中介机构设立赔付基金,投资者可主动申报。
结语
第三方配合造假已成为A股财务舞弊的“毒瘤”,其隐蔽性和系统性对监管与审计构成巨大挑战。投资者需警惕异常交易对手和财务指标,同时关注政策动向(如新“国九条”对造假退市标准的强化)。唯有提升识别能力、完善追责链条,方能遏制造假生态,保护市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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